黃石市城區本月起調整水價
目前執行的自來水價格標準始于2002年。近年來,由于原材料、動力價格持續上漲,城網改造投入大量資金,以及水資源費標準提高,致使供水成本上升。為維持企業再生產,該市依據國家及省政府水價改革的有關精神,并參考聽證會意見后報經省物價局審批,同意此次價格調整。
調整后的城市供水價格標準為:居民生活用水1.15元/立方米、行政事業用水1.55元/立方米、工業生產用水1.55元/立方米、經營服務用水1.75元/立方米、特種行業用水3.90元/立方米、躉售大冶市用水0.75元/立方米。以上價格均含水資源費鶴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。
此次水價調整后,對該市弱勢群體保護措施,將繼續按照原有規定執行。
最新消息:
經聽證會討論及報省政府審批,昨日,湖北黃石市物價部門公布了城區自來水供水價格及污水處理費標準。
居民、單位實際繳納的水費(含污水處理費)新標準為:居民生活用水從1.28元/噸調整到1.63元/噸,行政事業、工業生產用水從1.376元/噸調整到2.03元/噸,經營服務用水從1.808元/噸調整到2.23元/噸,特種行業用水從2.208元/噸調整到4.38元/噸。
實際繳納的水費包括用水費用和污水處理費。其中最新居民生活用水費用從0.96元/噸調整到1.15元/噸,行政事業、工業生產用水費用1.55元/噸,經營服務用水費用1.75元/噸,特種行業用水費用3.9元/噸。
污水處理費從0.4元/噸調整為0.6元/噸,排污量依慣例按實際用水量80%計量。
為了減輕特困群體的生活壓力,市政府常務會同意將對低保家庭統一發放貨幣補貼。
調整新價格將從4月1日抄見水量開始執行。
據介紹,水價上調主要因素有國家、省關于推進水價改革,促進節約用水,保護水資源的有關精神,市物價局對供、排水企業近三年來運行成本進行監審,同時綜合考慮原材、動力價格上漲、水資源費上漲及公用事業附加費并入供水價格的變動,及我市青山湖污水改擴建工程、磁湖污水處理廠二期處理工程建設和維護的需要等。